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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的教育观”征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上师大附属嘉定高中更新时间:2018-04-12 16:53点击量:0


 

各中小学、幼儿园、成人学校、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和《嘉定区教育综合改革“砺新计划”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总结和交流先进教育经验,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推动我区教育改革和发展,提升品质教育内涵,决定举办主题为“我的教育观”征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题材内容
  围绕“我的教育观”这个主题,结合工作、学习和生活经历,介绍自己的教育观念形成发展的过程,阐述在某种观念或理论指导下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的体验,以及从自身经验出发表达对某种疑难问题的看法。“我的教育观”不求面面俱到,可以是教育领域中某个方面的观点、主张和看法,例如学生观、儿童观、课程观、教学观、教师观、德育观、考试观、绩效观、家庭教育观、社会教育观等。
  二、撰写要求
  “我的教育观”的表达,要结合自己的教育教学实践谈对教育问题的感受体验,避免纯粹思辨抽象论述,具体可以参考以下几种写作路径:
  1.个人教育观成长史。结合工作、学习和生活经历,呈现典型事例,描述自己对“教育”观念的认识、发展、变化和收获的过程。
  2.教育观的学习和应用。结合学习某种教育理论或参与某项教育活动的启发,介绍怎样运用某种教育观念指导自身教改实践的过程。
  3.结合实践提炼教育观。基于实践经验阐述怎样提炼和形成某种有个人特色的教学风格、教学主张和教育理念。
  4.评论教育现象传递教育观。对教育领域中的现象和问题,表达自己的观点,阐明正确的价值导向。如对“课改教改”、学生体罚、高考工厂学校、“读经”、学奥数、择校、特色办学、“没有教不好的学生”等各个方面的热门现象、流行观点,发表自己的评论。
  上述写作路径和题材类型,都需要围绕实践经历谈作者对教育教学理念的理解,要反映作者教育理念发展变化的具体表现和过程。因此,本次征文不包括纯理论探讨和文献综述等类型的稿件。
  三、注意事项
  1.文体不拘,重在实践的基础上反映自身的思想观念。内容应是真人真事,并根据具体情况和写作形式,体现出各自特点。杜绝抄袭。
  2.文章篇幅一般以5000 字左右为宜,未在省级以上刊物中公开发表。
  3.文章用word文稿编排,A4纸打印,左侧装订。标题为宋体3号字,标题下为作者单位与姓名,正文为宋体小四号字、1.5倍行距,正文一级标题用“一、”“二、”……”,二级标题为“1.”“ 2.”……,“三级标题用 “(1)”“(2)”……,四级标题用“①”“②”……,一般不使用五级标题。
  4.为了便于联系,文章末尾需提供作者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
  四、组织方式
  1.各单位要做好征文的初评工作,把好质量关,按各中学及大众工业学校4篇、小学3篇、幼儿园、其它教育单位2篇、教育局机关和教育学院各10篇以内的数字上交(市、区示范性学校和教师数在100人以上的中小学、50人以上的幼儿园可增报1篇)。
  2.上交征文的材料为:征文纸质稿一式3份、登记表1份(需填写具体经办人并加盖单位公章),同版的征文和征文登记表电子稿(见附件)。各单位需由专人将参评的征文集中上报至教育学院科研部负责相关学段的科研员,电子稿发至jdqkys@126.com信箱。征文的电子文档必须以“单位名称.作者名.标题”的形式命名。
  3.征文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8日。逾期不报作自动弃权处理。
  4.教育局将组织专家组,评定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并择优选送部分征文参加上海市教科院普教所、《上海教育科研》编辑部等联合举办的2018“黄浦杯”长三角教育征文评选活动。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2018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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