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上师大附属嘉定高中更新时间:2017-10-11 15:53点击量:0
上海外国语大学嘉定外国语实验高级中学
一、 校纪、校风
1、在校期间学生必须穿校服,佩戴校徽、团徽;参加升旗仪式或学校大型活动按要求穿统一校服。
2、安心校园学习生活,在教学区内严禁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上课和考试时使用手机者,按违纪处理。
3、语言文明,校园交流使用普通话和英语,不讲脏话粗话。尊敬师长,见到教职员工主动问好或点头微笑致意。
4、按时上学,不旷课;不逃夜或离家出走;不随意在外留宿。
5、热爱学习,独立作业,崇尚良性竞争,崇尚师生教学交流,积极参与学习竞赛和德育主题活动。
6、仪表符合中学生形象。不烫发、染发,不留长指甲,不佩戴任何饰品。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化妆,不穿高跟鞋。
7、同学之间健康交往,团结互助,真诚相待,不叫侮辱性绰号。不与社会上不良个人或团伙来往;不组织或参与帮派、打群架等违法活动。
8、情趣健康,不看、不传宣传色情、暴力、迷信的书刊和影像。
9、休闲娱乐有益身心,不吸烟、不喝酒,不参与黄、赌、毒及封建迷信活动,远离不良嗜好,不进营业性舞厅、酒吧、茶座和电子游戏厅。
10、爱护校园,珍爱班级荣誉,不做有损班级、学校形象的事。
二、 进出校门
1、预备铃响后进校作为迟到处理。迟到学生应配合值周人员的核查并如实填写迟到记录。
2、骑车同学到校门口主动下车推行。学生不得在校园内骑车。学生应在自行车的规定位置挂好学校停车牌,自行车停放在车棚内指定位置。
3、学生到校后(放学前),未经班主任或学校有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出校门。若因故需要离校,必须经班主任或学校有关部门同意,并向门卫出示有班主任或学校有关部门签字的《出门证》。
三、 升旗仪式
1、每周一举行升旗仪式。学生必须穿统一校服,佩戴校徽和团徽,按时参加升旗仪式。进退场安静有序,精神饱满,保持队伍整齐。
2、升旗过程中不讲话和做小动作。学生必须肃立、脱帽,面向国旗行注目礼。
3、认真聆听师生的国旗下讲话,结束时鼓掌以示感谢
4、学生应熟知国旗法知识,会唱国歌,会画国旗,明确国旗国徽含义。
5、周一升旗仪式时若遇雨天,学生统一在教室内认真收听晨会广播。
四、 操课锻炼
1、认真参加课间锻炼。不迟到,不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参加的应事先(至少提前一节课)到卫生室就诊登记,并向班主任请假,填写《课间锻炼缺席请假单》交当日值日的“行为规范督导员”。
2、课间锻炼集体进退场时应做到快、静、齐。
3、做广播操要求姿势正确、动作到位、精神饱满、力求合拍。
4、认真做好眼保健操。要求动作与音乐合拍,做操时姿势端正,动作准确。不讲话,不看书和做其它事情。
五、 课堂纪律
1、早晨入校后应尽快做好上课准备,已迟到者应加快步伐进教室。
2、预备铃响后应迅速进入教室就座,静候老师上课。
3、正式上课铃响之前必须进教室,迟到学生应站在前门口向老师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入室就座。
4、上课时未经老师同意不能擅自调动、离开座位或教室。
5、上课专心听讲,积极思考,认真参与讨论,踊跃发言。不做与上课无关的事。上课时禁止吃东西,严禁将水和食物放在课桌上。下课后应让老师先走。
6、上自修课和活动课时,学生应自觉约束自己,不做与学习、活动无关的事,不影响其他同学,不经老师允许,不得离开教室和活动场所。
7、自觉遵守学校实验室、电脑房和语音室等专用教室的使用规则,未经允许不擅自进入公共教室。
8、按时完成、上交作业,书写整洁规范,不抄袭,不拖延。
9、如到英语小班或公共教室上课,应在正式上课铃响之前到达教室并坐定。
10、轮到第二批用午餐的班级,学生必须按规定遵守相关的作息制度。
六、 卫生环保
1、每节课后,值日生应将黑板和讲台擦干净。
2、放学前,值日生应将教室、走廊及负责包干的公共教室打扫干净,并将垃圾倒到垃圾房内。不得将班级垃圾倒入各楼层的果壳箱或绿化带内。
3、保持教室门窗和内外墙面无球印脚印。禁止在教学楼内踢球、打球。不得将球带进教室。
4、按卫生室要求做好每次大扫除工作,每周清扫一次本班学生自行车放置点。
5、自觉保持教室及校园环境整洁,不乱丢纸屑杂物,不随地吐痰。
七、 课间休息
1、课间及中午文明休息,不追打吵闹、喧哗起哄,保持教学楼安静。认真收听《校园绿音广播》。
2、不经班主任同意,不得随意开启电教设备听音乐或看电视节目。
3、严禁在学习场所进行打牌、下棋和踢毽子等娱乐活动。
八、 文明用膳
1、严格遵守学校食堂用膳制度。文明用膳,自觉排队、不插队、不代买,不喧哗打闹。
2、爱惜粮食,节约水电,环保用餐,不使用一次性筷、勺。用餐完毕自觉清理桌面,吃剩的饭菜必须自己倒入泔脚桶,不把餐具、汤碗留在餐桌上。
3、未经教师同意不得在教室里用午餐。
4、在校用餐不得让家长送饭或叫外卖(有医生证明的特殊体质者除外)。
九、 爱护公物
1、爱护一切校园设施,禁止随意将课桌椅搬出教室和在课桌上涂抹刻画,发现损坏及时报修。
2、教室门、窗、橱和电教设备等公物由班级保管使用。使用公物不当造成损坏,由损坏人或班级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
3、爱惜使用书包橱,轻开轻关,妥善保管书包橱钥匙,升级、毕业等离开班级前必须将书包橱清理干净,并如数上交钥匙。
4、自觉爱护学校宣传栏、墙面装饰等文化资源,禁止涂改、污损和破坏。
5、爱惜学校图书馆、阅览室的书报杂志,按时归还。遗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6、爱护学校绿化,不攀摘花木,不践踏草坪绿地。
7、节约用水用电,随手关闭水龙头、电灯及电扇。不私自接用电器。
8、若故意损坏学校公物,则除照价赔偿外,还应按相关规定接受纪律处分。
十、 考试
1、遵守学校关于考试纪律的专门规定,不代考,不作弊。
2、按规定就座,不准自选或私自调换座位。自觉保持考场整洁,不乱扔纸屑杂物。
3、不将手机、MP3及其他相关通讯和电子设备带进考场 。
4、按规定时间交卷。经允许提前交卷者,应迅速离开考区,不影响他人考试。
十一、 集会纪律
1、逢雨天每周一按时进教室,认真收听晨会广播,不走动,不做作业。
2、准时到会,按秩序入场,遵守会场秩序,保持会场清洁。不在会场内
大声喧哗,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会议结束后按要求有序退场,不拥挤踩踏。
3、准时到场观看演出或电影,文明观看,不起哄,不喝倒彩,适时鼓掌。尊重演员劳动,待演出结束谢幕后方可离场。
十二、 安全意识
1、不把现金和任何贵重物品带到学校和存放在书桌、书包橱里。
2、当自己离开后教室将空无一人时,应注意关好教室门窗,加强自身和班集体安全的防范意识。
3、文明参与体锻活动,自觉维护自身和他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4、如有特殊体质等情况,学生本人和家长应告知班主任和其他相关教师,以便校方更好地关注学生的身心安全。
十三、 请假制度
1、学生上课期间因故离校一律向班主任请假。因故不能按时到校上课或参加学校活动,应及时向班主任请假,病假者应提供相关病历证明,事假者应事先提交有家长签字的请假条。
2、未主动请假或补假,不符合准假条件而缺课者,一律按旷课处理。
3、住宿学生请假不能住宿的,必须报请年级组长知情。
德育处
二0一一年七月修订
学生品德评定办法(试行)
(一)评定目的
品德评定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在于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己的成绩与不足,鼓励学生发扬优点,克服缺点,促使学生不断自我完善,健康发展。通过评定还可以检查学校德育工作的状况,促进学校德育工作水平的提高。
(二)评定依据
品德评定的基本方法是写品德评语和评定品德等级。学生品德评定内容与标准以教育大纲规定的教育目标、内容和《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上海外国语大学嘉定外国语实验高中学生行为规范》为依据。评定等级可分为优秀、优良、良好、合格、须努力五等。
(三)评定原则
1、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根据评定内容的基本要求,从学生实际出发,用全面、发展的观点看待学生,实事求是地分析学生的优缺点,防止片面性。
2、 实行民主评定的方法,既要充分发挥班主任和各科教师在考核评价中的作用,又要尊重学生自评、小组互评,对学生的意见既要尊重又要引导,防止压制民主或放任自流。
3、 评语由班主任负责,在学生个人总结和小组评议的基础上写出。在评语中要指出学生的优点、缺点和努力方向,以表扬为主。对犯有错误受到学校记过以上处分尚未撤消的,其主要错误和处分均应如实写在评语中,对受到校级或校级以上部门表彰奖励的,其事迹和表彰情况也应写入评语。
(四)评定方法
1、每学期学生德育基础分为75分,在此基础上,根据学生寒、暑假期实践活动积分情况进行加减处理(高一新生第一学期德育基础分根据入学教育各方面表现确定)。学期品德测评总分作为品德评定重要依据。其中“优秀”占班级学生总人数的20%左右;“优良”占班级学生总人数的40%左右;“良好”占班级学生总人数的30%左右;“合格”占班级学生总人数的5-10%左右;“须努力”占班级学生总人数的0-5%左右。(等级划分的具体操作可按班级实际情况调整,各班应考虑各等第的适当比例。)
2、评选市、区、校级、三好学生和高三优秀毕业生原则上在当学年品德评定为“优秀”的学生中进行。
(五)评定细则
1、加分标准
分类 | 序 号 | 具体项目 | 评定部门 | 加 分 |
自主管理 | 1 | 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会干部或学校团委委员,按要求完成任务。 | 班主任 校团委 | 3-5分 |
2 | 担任学生会干事、班委干部、班级团支部委员,按要求完成任务。 | |||
3 | 担任班级课代表、小组长或班级其他管理负责人(黑板报、自行车管理等),按要求完成任务。 | 任课老师班主任 | 1-3分 | |
4 | 未担任学生干部职务,但出色完成班主任交给的班级任务。 | 班主任 | 1-2分 | |
实践活 动 | 5 | 参加学校重大活动的筹备或主持,出色完成任务;或为重大活动献计献策,并被采纳。 | 校团委 德育处 社区 | 3-5分 |
6 | 参加区、校组织的公益活动、志愿者活动、社区活动或暑期见习干部活动等,出色完成任务。(暑期见习干部活动加分归入下学期评定。) | 1-3分 | ||
7 | 参加军训、国防教育活动、学农、学工和素质教育活动等课程性实践活动,表现良好。(活动中有违纪行为作相应处理并扣分) | 德育处 教导处 | 1—3分 | |
8 | 参加学生社团活动,表现出色。 | 校团委 | 1—3分 | |
乐于探究 | 9 | 参加国家级学科、艺术、体育等比赛获个人一等奖或第一名;团体一等奖或第一名(主力成员)。 | 教导处 德育处 | 8-10分 |
10 | 参加市学科、艺术、体育等比赛获个人奖或团体主力成员。 | 5-7分 | ||
11 | 参加区学科、艺术、体育等比赛获个人奖或团体奖主力成员。 | 3-5分 | ||
12 | 参加校各类比赛获得个人一等奖或第一名。 | 3分 | ||
13 | 参加校各类比赛获得个人二等奖 | 2分 | ||
14 | 参加校各类比赛获得个人三等奖 | 1分 | ||
学业进步 | 15 | 期中或期末考试全科总分列年级前5名 | 3-5 | |
16 | 期中或期末考试单科获年级第1名 | 2分 | ||
17 | 期中或期末考试各科成绩明显进步(以教导处公开表扬为主要参考) | 1分 | ||
18 | 班级月考核获得“优秀”。 | 1分 | ||
其它 | 19 | 好人好事,经政教处认定的。 | 1-2分 | |
20 | 社区各项活动表现突出,受到社区表扬。 | 德育处 社区 | 1-3分 | |
21 | 班级自主评价。 | 班主任 | ≤2分 |
2、扣分标准
分类 | 序号 | 具体项目 | 评定 部门 | 扣 分 |
国家意识 | 1 | 升旗仪式等大型活动迟到、未按规定穿校服。 | 德育处 值周班 | 1分 |
2 | 升旗仪式、广播操时私自交谈或做小动作,影响队伍整齐。 | 1分 | ||
遵规守纪 | 3 | 无故不参加课间锻炼。 | 班主任 行政值周 小组 德育处
| 1分 |
4 | 无故不做眼保健操,看书或做其它事情。 | 1分 | ||
5 | 上学迟到。 | 1分 | ||
6 | 旷课或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事假须事先书面形式向班主任请假并有家长签字;病假须有病历证明。) | 1-2分 | ||
7 | 受全校公开批评告诫、签订处分前处分。 | 1-2分 | ||
8 | 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 2-3分 | ||
9 | 受记过处分 | 4分 | ||
10 | 受留校查看处分 | 5分 | ||
学业态度 | 11 | 上课违反课堂纪律。(吃东西,无理中断老师讲课,影响他人学习,使用手机,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未经老师同意擅自调动座位、离开座位或教室,拒绝学习等。) | 任课教师 行政值周 小组
| 1-3分 |
12 | 不按时完成作业或无故缺交作业。 | 0.5—1分 | ||
13 | 考试作弊。 | 教导处 德育处 | 2-4分 | |
行为 | 14 | 教学楼内玩各种球类。 | 行政值周 小组 | 1分 |
15 | 随地乱扔杂物、纸屑。 | 1分 | ||
16 | 用餐不文明,未经允许在教室用餐或叫外卖。 | 1分 | ||
文明 | 17 | 破坏公共财物、教学设施和校园绿化;涂画、毁坏学校各种标语、宣传公告和墙报等。 | 德育处 | 1-3分 |
18 | 顶撞、侮辱教职员工、起哄或对教职员工有欺骗、损害言行。 | 1-3分 | ||
19 | 校内骑车,劝阻后不改正。 | 1分 | ||
仪表举止 | 20 | 不按规定佩戴校徽、团徽,涂抹校徽 | 班主任 值周班 | 1分 |
21 | 佩带成人化饰品、染发、烫发、化妆。男生留长发或无故剃光头。 | 1-2分 | ||
22 | 男生穿拖鞋、背心、赤膊等。女生穿超短衣裙等 | 德育处 | 1分 | |
健康交际 | 23 | 男女同学行为过分亲昵,屡教不改,影响校风。 | 2-3分 | |
24 | 夜不归宿、上网吧、酒吧、舞厅等不适宜中学生活动的场所, | 2-3分 | ||
25 | 与校外不良青年交往,到其他学校或场所寻衅滋事打群架,影响班风、校风。 | 2-5分 | ||
其它他 | 26 | 班级自主评价内容 | 班主任 | ≤2分 |
注: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扣分处理意见
班主任应及时提醒、教育学生遵守《品德评定办法》,并注意:
除《扣分标准》中7-10、23-25等七条重大违纪、由德育处具体处理并联系家长到校交流处分意见外,班主任还应当加强对学生其他违纪扣分累计的关注,针对具体情况及时联系家长,共同教育学生遵守学校纪律,认真学习。如班主任在教育个别学生方面确实遇到困难,则可以填写《学生违纪递交处理申请》报德育处。德育处将对违纪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和给予相应的处理意见。
德育处
二0一一年七月修订
考试纪律
1.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并对号入座。需等开考铃响后,才可以开始答题。迟到15分钟者,不得入场考试。
2. 考生进入试场,只准携带考试必需的文具用品,如钢笔、铅笔、圆珠笔、圆规、直尺、量角器、橡皮、卷笔刀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书籍、报纸、笔记本、计算器(指定科目除外)。如有带书包的,必须按监考老师要求将书包放到指定地点。
3. 严禁考生将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寻呼机、手机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带进考场;如发现考场内有考生携带手机违反考场规则,一律以违纪论处。
4. 学生须在试卷规定地方填写校名、姓名、考试编号及学号,其余地方不得作任何标记,否则答卷或答题纸作废。
5. 考生答题,必须用蓝(黑)色字迹的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用红笔或铅笔答题的、答题过程书写在草稿纸上的、在试卷密封线内答题的,一律无效。
6. 考生答题时,如遇试题字迹不清,可举手询问监考老师,但不得要求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作任何解释或启示。
7. 不提倡考生提前交卷。离场时考生须将答卷、草稿纸一并交出,不得将答卷和草稿纸带走。交卷离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8. 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答卷翻放,坐在原位,等监考人员按顺序收齐全部答卷后,才可离场。
9.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他人答案,不准夹带、换卷,更不准冒名顶替或随意调换考场。
10. 如有考生违反以上各项纪律,特别是利用手机作弊者,一经查实则将作严肃处理,本学科成绩算作零分,取消一切评优资格。
11. 教学楼底楼大厅设有考风考纪举报箱。凡被举报考生有违纪、作弊情形的,一经查实,学校同样将作严肃处理。
二0一一年七月
寄宿生一日生活要求(试行)
序号 | 内 容 | 评价依据 |
1 | 早晨按作息时间规定起床和进出围墙门。 | 围墙门门卫反馈 |
2 | 自带筷勺,按时用早、晚餐。 | 行政值班、食堂工作人员记录 |
3 | 用早、晚餐时出示胸卡和就餐券,不插队,按规定就座,自觉保持食堂整洁。 | 食堂工作人员记录 |
4 | 早餐后按时、认真自觉地在本班教室上早自习或参加早锻炼。 | 行政值班老师记录 |
5 | 放学后不混同通学生进出学校大门。不带通学生进入宿舍区。 | 大门门卫记录 |
6 | 按规定要求完成寝室内务。认真完成寝室和宿舍楼公共区域卫生值日。服从宿管人员(包括寝室长)管理。 | 寝室长反馈;宿管处反馈 |
7 | 室友间团结互助,友好相处,不经同意不私自拿用室友物品。 | 寝室长反馈 |
8 | 文明住宿,处理生活事务时言行举止保持低噪音。不进行低级趣味的谈论和娱乐,不在走廊追赶跑闹,打球,不攀爬阳台。 | 宿管处反馈 |
9 | 生活用品摆放整齐,床上卧具干净、平整。写字台上不摆放非学习用品。不在墙壁和寝室公物上乱贴、乱画、乱钉,不损坏寝室公物。 | 宿管处检查结果 |
10 | 准时进入公共教室上晚自习。 | 年级组值班记录 |
11 | 在教学区内不出示和使用手机、MP3等信息用品。 | 年级组值班记录 |
12 | 晚自习遵守纪律,不交头接耳讲话,认真、独立学习(完成当天作业)。 | 年级组值班记录 |
13 | 晚自习结束后听从值班教师指令,按时整队进宿舍楼。 | 行政值班和年级组值班记录 |
14 | 按时就寝,熄灯后不发出任何声音,不点自备灯,不窜宿。 | 宿管处检查结果 |
关于违纪学生处理的规定(试行)
一、总则:
目的:为了加强学校管理,维护学校安定、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严肃学校纪律,以强化学校德育工作,树立良好的校风和学风;也为了预防和减少学生违纪行为,增强高中学生的法制观念,探索依法治校、以德立校的途径和方法。
依据:根据教育部新修订的《中学生守则》、《上海市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2006年4月1日起试行的《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以及《上海外国语大学嘉定外国语实验高级中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处理:
第一条: 处理种类
根据我校学生所犯错误的性质、造成的后果以及本人对错误的认识态度,在与德育处给予处分前通告或签定《处分前协议》无效后,给予下列四种处理结果:(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 留校察看。
第二条:处理原则
1、对违纪学生的处理,必须遵循依法治校、以人为本的原则,且严格按程序操作。学校对违纪学生,应坚持教育为主和教育处分相结合的原则。
2、在处理学生违纪的过程中,要多做正面教育工作,处理要持慎重态度,坚持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并依据中学生生理、心理特点综合衡量,力求处理适当。
3、受处理学生如对处理结果不服,应允许其申诉,学校应认真复查并及时给予明确答复。
4、对于处分学生,处分期间学校领导和班主任应本着治病救人的教育原则,经常与其交流思想,热情帮助他改正缺点和错误,争取早日撤消处分。
第三条:处理流程
1、处分决定前,违纪学生应写出《违纪情况反思》,班主任在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填写违纪学生《递交处理申请表》,连同学生的检讨、旁证材料等报学校德育处。
2、违纪处理过程中,学生应以端正的态度接受政教处的批评教育,认真反省和检讨错误。
3、处分决定后,班主任在告知学生本人的同时,还应通知家长来校,了解违纪经过,交流处理意见,并在《处分审批表》上签字认可。
4、 给予处分前通告或签订处分前协议由德育处讨论通过;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须经学校校务会讨论通过。处分决定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5、凡所犯错误给集体和个人带来经济损失的,除给予学生纪律处分外,违纪学生还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学校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处以罚款。
6、处分生效后,班主任应当关注处分学生的情绪变化,及时做好受处分学生的思想工作。
第四条: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轻或免于处分:
1. 情节轻微,不是主要责任者;
2. 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改正者;
3. 主动赔偿损失者;
4. 检举揭发有功者。
第五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1. 学期内累计旷课30节者(迟到3次按旷课1节计算);
2. 破坏公共财物,公共卫生和校园绿化,后果较严重者;
3. 扰乱校园教育秩序,不听劝阻,影响较大者;
4. 抽烟经批评教育不改者;
5. 涂画、弄脏、撕毁标语、涂改学校的各种公告墙报造成不良后果者;
6. 在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经批评教育不改者;
7. 在校内外有偷窃行为,后果较严重者;
8. 严重破坏课堂纪律,干扰教学,经多次教育不改者;
9. 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参与打群架者;
10. 不服从教育管理,与教师或学校工作人员发生冲突,造成不良影响者。
第六条: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从重处罚:
11. (一)造成较严重后果者;(二)认识错误态度恶劣者;(三)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者;(四)屡教不改(包括受处分后,又犯其它错误)者;(五)手段恶劣,情节严重者;(六)嫁祸于他人者;(七)一人有两种以上违反处分条例行为者,按较重的处分。
第七条:学生若受到学校行政处分,其以往所取得的校内外一切荣誉均予以取消,并取消一切评优资格。
第八条:学生有以下情形者之一者,给与留校察看或开除等处分,并移交公安司法机关接受应有的刑事处罚:
1. 滥用药物或各种毒品;
2. 参加各种名目的非法活动或非法组织。
三、撤销处分:
1. 处分期间学校德育处应定期找受处分学生谈话,跟踪了解该生各方面表现,学生按要求认真完成阶段性小结,德育处应有相应文字记录。促使学生对自己的错误有深刻的认识,并能以实际行动改正。
2. 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在一个学期后,留校察看在一年后,根据违纪学生具体表现,可考虑予以撤销处分。
3. 撤消处分须经本人申请,填写《处分期间表现自评表》。学校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向该生所在班级的学生和任课老师了解情况,征求意见,师生评价一致通过后方能考虑撤消。
4. 《处分撤消申请表》由班主任、年级组长签署同意后,报德育处,经学校校务会通过,准予撤销处分。
5. 以上规定如与《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等上级规章有抵触,应以后者为准。
德育处
二00九年七月修订
区、校三好学生评选细则(试 行)
根据《嘉定区中学学生评优操作办法(试行稿)》,须经班级学生民主评议,班主任按每学年下拨名额以1:1.5左右的比例将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学生候选人选送政教处,学生自愿填写推荐表后,学校通过各类严格的测试,按总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按每年上级分配的名额,最高分的前若干位推选为(市)区先进个人候选人,其余为校三好候选人,校三好原则上确保每个班级至少有一名学生,并适当向高三年级倾斜。
评选工作严格按规范操作。候选人名单需经政教处、教导处、团委等综合评议,家委会参与推荐,最后经校务会审定,然后必须在学校公共场合公示三天后再送交区教育局审批,确保整个操作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具体操作依据如下:
一、政治思想( 10分)
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积极参加党团组织开展的活动;关心时事,能自觉抵制和批评不良思想和言行;
其中参加青年党校得3分,被评为“优秀学员”得5分。认真参加学军、学农等社会实践活动,在活动中表现突出,被评为“优秀”者得 5分。在此基础上,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在活动中起示范带头作用,在学校、社区受到好评(有书面记录)者得10分。
二、道德品质( 30分)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同学,尊老爱幼;关心他人,乐于奉献;热爱劳动,保护环境,节约资源;
其中自觉模范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学生中起示范作用,高中阶段被评到过学校“自律表率奖”、“班级英才奖”、“优秀团员”等思想品德方面先进荣誉者得10分。在学校举行的书面综合知识测试中成绩优良者得10分,成绩合格者得5分。思想品德测评成绩连续两学期被评到“优良”以上(含“优良”)者得10分,一次被评到“优良”以上(含“优良”)者得5分。
三、学业技艺( 30分)
具有科学的思维方式,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正确,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虚心好学,有较宽的知识面或专业特长,各门成绩均为优良;其中学生文化成绩得分严格参照教导处统计的学生上一学期末的各科考试全部总成绩计算:
1.前一学期期终文化考试全部总分名列年级组前5%以内(含5%)者得30分。
2.前一学期期终文化考试全部总分名列年级组前5%—10%以内(不含5%)者得20分。
3.前一学期期终文化考试全部总分名列年级组前10%—20%以内(不含20%)者得5分。
四、身心素质( 30分)
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认真参加各种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其中体育成绩来自体育教研组专门对推荐学生进行的各项体能测试总分,达到合格以上者方有资格参加“校三好”的评选。具体得分为:各项体能测试总分达到优秀者得30分,达到良好者得20分,达到合格者得10分。
五、特长表现( 20分)
按照《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分学段提出的培养目标和要求,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在发展全面的基础上,某方面有突出贡献、突出成绩或突出表现。其中
1.在区体育竞赛中获个人第一名或团体冠军的主力队员、市以上体育竞赛获个人前三名或团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获二级以上运动员称号者,得5分 。
2.在区体育竞赛中获个人二、三名或团体亚、季军的主力队员、市面上以上个人四、五、六名或团体四、五、六名的主力队员者,得4分。
3.参加区艺术、科技竞赛获个人一等奖或团体一等奖的主力成员、市以上艺术、科技竞赛获个人二、三等奖或团体二、三等奖的主力成员,在器乐方面获八级以上水平者,得5分。
4.参加区艺术、科技竞赛获个人二、三等奖或团体二、三等奖的主力成员、器乐方面获四级以上等级水平者,得4分。
5.参加学科竞赛,获区一等奖或市以上一、二、三等奖者,得5分。
6.参加学科竞赛,获区二、三等奖,得4分。
7.参加劳技、计算机竞赛,获区一等奖或市以上一、二、三等奖者,得5分。
8.参加劳技、计算机竞赛,获区二、三等奖,得4分。
9.参加学校艺术、体育、科技、劳技社团活动表现积极,担任社长者,得1分。
10.参加学校艺术、体育、科技、劳技社团活动表现积极,被评为优秀社团成员者,得1分。
说明:
1.高中生特长加分以该生在高中阶段所获得的最高成绩为依据。高三文理分科后原则上按人数同比例计算语数外三科成绩得分。
2.同一类别的奖项不得累计,以获得的最高奖来计分。
3.学生获奖加分条件:必须是学生在参加由市或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共青团组织所开展的竞赛活动中获奖,并且在奖状上盖具的也是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共青团组织的印章。
德育处
二0一一年二月修订
特殊学生教育帮助制度
指导思想:
以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为目的,切实保障中学生身心健康,积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上海市青少年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订《上外嘉定实验高级中学对特殊学生的帮教制度》。
一、明确特殊学生范围
1、学习成绩较差,经多方努力进步不明显;
2、在校行为特别偏差,对教学秩序有严重影响;
3、家庭教育不到位,经学校教育无明显效果;
4、学生心理方面存在偏差,而导致学习或行为方面有问题的。
5、父母离异或家庭经济条件特困而学生在学习及品行方面存在问题的。
二、教育帮助措施
1. 严格施行中学生行为规范教育,严格校纪校规教育。加强班主任教育管理工作,加强对行为不良学生的关爱。
2. 每学年开学,通过新生军训、入学教育等活动了解特殊学生情况,落实班主任认真填写特殊学生情况表,管理层做到“目中有人,心中有数”。
3. 通过新生100%上门家访,加强对行为不良学生家长的联系,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4. 加强班主任校本培训,不断提高教育帮助特殊学生的工作智慧。
5. 校心理导航工作室加强对行为不良学生的心理辅导工作。不说伤害学生自尊心的话,严格杜绝有人身攻击和人格侮辱性质的教育,以真情真心关爱学生的进步。
6. 发挥同伴教育作用,借力同班、同级学生的友情效应,感染、帮助他们逐渐进步,跟上班级其他学生。
7. 邀请校外法制辅导员每学期来校开展法制宣传。
8. 落实德育辅导员和牵手班级的特殊学生一对一帮教的工作机制,通过交谈、辅导学习,协助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关心生活等方式帮助特殊学生,使他们感受到集体的温暖,促进他们的转化,使他们远离青少年犯罪。
9. 做好特殊学生的假期生活的辅导帮教工作,寒暑假及时和行为不良学生所在的社区居委取得联系,沟通信息,共同关爱这些学生,并落实班主任上门家访规定。
10. 发现行为不良学生由过激行为,要及时阻止,并及时通知家长和有关单位,对其行为要防范伤害其他学生。
11. 对后进生的帮教工作纳入班级和班主任工作的考核范围。对工作有成效的班主任及教师给于一定的表彰和奖励。
12. 对违纪学生,坚持教育为主和教育处分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按照《上海市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违纪学生做出处理,处理过程中坚持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并依据中学生生理、心理特点综合衡量,力求处理适当。
13. 学生受处分期间,学校领导和班主任应本着治病救人的教育原则,经常与其交流思想,热情帮助他改正缺点和错误,争取早日撤消处分。
14. 视特殊学生的实际表现,逐级实行“班级帮教、年级帮教、校级帮教”的三级帮教制度,明确教育帮助程序,确保把不良行为学生的影响降到最低。
德育处
2010年1月
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管理,进一步做好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工作,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学生出勤信息通报
1、学校实行《晨检制度》,每天早读由班主任落实卫生委员负责进行班级学生的晨检工作,并及时上报学校卫生室。
2、上课期间学生出勤情况,由该节课任课教师负责,在班级日志中记载缺勤学生姓名,并于下课时向班主任汇报。
3、如发现有学生无故缺席,班主任应立即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学生缺勤原因,如一时联系不上且班主任要上课,可以先报告学校政教处,由政教处安排人员联系 。如发生学生擅自出走的,班主任应配合学生家长了解情况,并随时上报有关情况。
4、如学生家长电话号码因变更暂时联系不上,可采取与其工作单位、家庭所在地居委会、派出所联系等方式,并做好相应记录,以备将来用作相关依据。
5、如学生24小时无故不到校,各班应立即上报政教处和教导处,由政教处上报分管校长,由分管校长报教育局德育科。
6、学生到校后因故中途离校或早退,须经班主任与家长联系后开出《出门证明》,交学校门卫保安验证后方可离校。 寄宿学生因故不在校住宿须按规定填写相关证明并报请年级组长知情。
二、学生事故信息通报
1、学校发生校内意外伤害、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刑事事故、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后,学校相关部门应及时处理和报告教育局。
2、学校应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学生,同时以最快方式将伤者紧急送至附近医院救治,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在家长到达医院之前,不得离开学生。
3、学校成立调查小组迅速收集有关事故信息,并做好相应的记录,注意做好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的保存工作。
4、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中毒人数、中毒原因、主要症状等。传染病流行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首例发病时间、地点、感染人数、主要症状、卫生医疗机构的初步诊断等。安全事故及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报告主要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处理情况等。
5、报告的信息必须是真实记录,经确认可公开发表的信息,公布事实时间、数字必须准确;事故原因要根据学校所掌握的信息公布。
6、刑事事件由学校保卫干部与嘉城派出所取得联系后,及时处理。如实向家长阐述事故经过,确系校方责任不相互推卸。
7、公布的受伤情况以医院诊断结果为准,伤残等级以司法鉴定部门为准。
8、不清楚的事实,待有关方面调查后再公布;涉及学生及家庭隐私的,必须依法予以保护。做好伤害事故及处理工作的分析、总结、存档工作。
上外嘉定实验高中
二0一0年九月
行政值周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强化全校教职员工“人人都是德育者,处处都是育人岗位”的全员德育意识,全程、全方位评价学校日常教育教学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反思和改进建议,不断提高我校教育管理水平。
二、值周人员组成
值周成员每组三人,每组连续值班一周,组长由校行政干部担任,成员由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党团员教师、后勤人员代表组成。所有值周人员都是学校本学期德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三、工作要求
行政值周人员必须本着对学校负责的严谨态度,公正、准时、客观、民主地做好行政值周的巡视检查、反思总结等工作,发现亮点,指出不足,提出建议。值周组长应全面协调、安排好当周值班事宜及寄宿生护导工作。所有行政值周人员都应按要求按时到岗,认真细致,责任到位。
四、值周具体内容
1. 早上6:45,至少一名值周人员到校,关心寄宿生早餐情况,了解未用餐学生姓名及原因。督促门卫按时锁围墙门。
2. 早上7:00,全体行政值周人员到校值班。7:00—7:20,检查学生进校仪表、校服、礼貌和值周班学生到岗时间、礼仪问候、值勤责任心情况。
3. 7:20—7:40了解各班课前准备出勤率,检查指导老师到岗情况,督促指导学生抓紧时间准备上课。逢周一检查班主任到班情况、升旗仪式出勤及纪律情况(若遇雨天,则检查学生在室内收听晨会广播纪律)。了解当天学生迟到情况。
4. 上午10:05—10:30,检查大课间锻炼出操速度、纪律、质量情况;了解各班无故滞留教室的学生情况。雨天重点检查眼保健操。
5. 下午眼保健操时间,检查和督促学生认真做眼保健操。
6. 中午11:45—12:30,巡视学生午餐秩序。制止插队,座位临时有变动时做好协调工作,督促文明用餐。检查学生自行车停放情况和车棚地面卫生。
7. 上午7:45—12:05、下午1:00—5:00,巡视学生上课精神面貌、课堂教学、活动课秩序等 。
8. 下午4:50—5:30,检查校园安全及班级卫生,其中一名值周人员到校门口督查学生放学安全离校和保卫人员护导学生放学到位情况。
9. 晚上5:00—5:40,检查寄宿生晚餐情况,了解未用晚餐学生姓名及原因。
10. 晚6:10—10:00,按时收发《晚自习值班记录》,根据《晚自习值班教师工作须知》要求,巡查年级值班人员到岗情况、责任心表现以及寄宿生晚自习秩序;督促年级值班人员按规定护导寄宿生进宿舍楼,认真请点学生人数,确认学生数无误并在男女生宿管处分别签名。向宿管处了解寄宿生生活和晚寝纪律情况,协助中光宿管处管理晚寝纪律。
11. 认真、正确做好所有工作记录,务必于次日上午第3节课前向德育处递交前一天《检查情况反馈表》。每项内容每周至少巡查并记录三次,每次检查至少两人。
12. 每周五行政会上,值周组长将一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教职工教育教学执行情况进行通报,提出改进建议,促进相关部门整改和加强管理。
13. 值周组长负责汇总一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学生日常行规情况,表扬优秀、指出不足均应落实到具体的班级和个人,形成书面小结,在下周一升旗仪式时向全校师生反馈。
14. 严禁行政值班人员和年级值班人员擅自替班、代替签名、敷衍塞责现象发生。
15. 全程、高度重视寄宿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及时、妥善处理好偶发事件。值班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和德育处沟通。
上海外国语大学嘉定外国语实验高级中学
突发事件人员疏散撤离和应急防护预案
为建立健全基层单位突发事件人员疏散防护应急机制,适应本校师生员工的应急防护需要,提高人员疏散防护应急能力,保障公众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编制本预案。
1. 基本情况
1.1学校概况。上海外国语大学嘉定外国语实验高级中学位于嘉定区金沙路168号,校区占地面积69亩,现有3个年级24个班级,790名学生,93名教职工。校内现有1栋5层教学楼、1栋4层教学楼、1栋4层实验楼,建筑面积共12914.64平方米,教学楼与实验楼有走廊相联,教学楼西侧为学校教师办公楼。校内现有1座面积1654平方米的体育馆、1块面积9711平方米的运动场,应急情况下可供校内师生应急避险使用。(附图1:《上海外国语大学嘉定外国语实验高级中学平面图》、附图2:《上海外国语大学嘉定外国语实验高级中学师生分布情况示意图》)
1.2风险隐患。学校地处嘉定区镇中心,每年汛期受台风、暴雨、风暴潮影响较小。本校建成投入使用已有12年,2003年经过大修,教学大楼等设施设备比较安全可靠。但教学大楼的楼梯宽度1.7米,人员集中下楼时,易发生拥挤踩踏的危险。学校实验室储存的可燃、有毒危险化学品和学校食堂使用的燃气,都是潜在的危险源;同时,学校平时对周边居民开放,有些居民消防意识淡薄,随手扔的烟蒂易引发火灾事故等。
2. 工作原则
严格遵循“以人为本,预有准备;属地为主,严密组织;快速反应,科学应对”的要求。
3. 人员疏散撤离的组织实施
灾 种 | 疏散时机 | 疏散对象 | 避险场所 | 实施方法 |
台风 暴雨 风暴潮 | 接到台风、暴雨、风暴潮预报 | 校内低楼层可能危及的人员
| 校内体育馆和周边安全区域 | 迅速通知有关人员, 按预案进行疏散 |
出现风灾和水灾等险情时 | 按预案组织疏散 | |||
地震 | 接到地震预报后 | 校内所有 室内人员 | 校内操场 | 迅速通知校内所有室内人员按预案进行疏散 |
强烈地震发生后 | 校内所有室内人员 按预案自行组织疏散 | |||
火灾 | 附近发生火灾, 接到可能危及本校的预报 | 校内可能危及的人员 | 校内操场 | 迅速通知危及区域的人员,按预案进行疏散 |
校内发生火灾时 | 火灾现场及上下楼层危险区域内所有人员 | 按预案自行组织疏散 | ||
化学 事故 | 接到化学事故警报需要疏散时 | 可能危及的 人员 | 侧上风方向、远离危险源(污染区)的安全区域 | 迅速通知有关人员, 按预案进行疏散 |
化学事故发生后 | 按预案自行疏散 | |||
发生燃气泄漏 | ||||
建筑物倒塌 | 接到校内建筑物爆炸、倒塌预报 | 该建筑室内和附近可能危及的人员 | 校内操场 | 迅速通知楼内的人员,按预案进行疏散 |
校内建筑物 发生爆炸 | 按预案自行疏散 | |||
校内建筑物因地质原因出现倒塌 |
4. 人员编组、疏散路线、应急避险场所
应对突发事件组织校内人员疏散撤离时,按照“先学生后教师、由1层到4层”的顺序,进行人员编组,各年级负责组织所属班级,分别从教学大楼的东、南、西、北、中五侧的楼梯依次疏散撤离。本校人员疏散防护的应急避险场所为校内大操场和体育馆。
(附图3:《上海外国语大学嘉定外国语实验高级中学疏散路线、应急避险场所示意图》)
5. 组织指挥
建立学校民防工作组,负责突发事件本校人员疏散撤离和应急防护的组织指挥。组长由校长吴冬仔担任,副组长由副校长王永春、王春琪担任。成员由工会主席高霞芳、政教主任高建红、教导主任钱玉萍、总务主任钱世民和3位年级组组长担任。下设宣传引导组、检查保障组2个工作小组,负责学校人员疏散防护的具体工作。
(附表:《上海外国语大学嘉定外国语实验高级中学突发事件人员疏散撤离和应急防护组织指挥编成表》)
6. 防护措施
6.1应对台风、暴雨、风暴潮的防护措施
(1)当台风和暴雨来临时,宣传组负责通知关闭教室、楼道的门窗;课间休息要待在室内,在楼梯、走道上行走时要小心路滑。放学时没有家长接的学生一律等到雨停后才能离校,班主任负责管理照应,并与家长联系安排。
(2)检查保障组负责应急抽水设备,陈龙、张建明二人负责对校内地势低洼区域的抽水和路面清理,防止校内路面积水过深。
(3)组织学生及时清扫散落在地的各种垃圾、丢弃物等,防止垃圾被水冲散阻塞下水道而造成排水不畅和积水成灾。
(4)检查保障组组长钱世民负责校内积水和路面情况巡视检查,要及时组织清洁人员排除影响师生安全行走的树枝等各种障碍物。在地面坑、洞或窨井盖掀开处,放置标示物,以防止行人不慎绊倒或跌入。
(5)检查保障组负责加强对学校灾前各项防护工作的检查,督促有关人员履行职责,尽可能消除安全隐患。
(6)发生灾害事故时,检查保障组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排水,并及时报告嘉定区教育局和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救援和指导。
6.2应对地震的防护措施
(1)接到地震预警后或突然发生地震时,立即通知检查保障组相关负责人员检查、打开各楼道的门。宣传组利用广播及时通知校内所有人员做好疏散准备。
(2)当接到疏散命令时,各班级负责带队、引导的教师组织学生带好随身物品,迅速撤离教室到大操场集合。当突然发生地震时,室内教师应立即组织学生按照防震要领就地就近进行防护,待地震过后迅速组织学生撤离。
(3)严格按照1楼、2楼、3楼、4楼、5楼的顺序和东南西北中五边的疏散路线,各班依次有序撤出教学楼。撤离时,各班依次成并列纵队,靠行道和楼梯右侧顺序而行,不可抢行,以免造成混乱踩踏。
(4)疏散至操场后,各班级按指定位置集中,各班主任负责指挥本班学生就地休息和人员清点,不要混班和随意行走。安置组要及时提供饮用水和医疗救护保障。
(5)接到疏散命令,其他教师和工作人员等自行疏散至学校操场集中。
6.3应对火灾的防护措施
(1)当发现着火点且一时无法扑灭时,现场师生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请求消防灭火。
(2)宣传引导组应及时组织着火点附近教室的师生,从消防安全通道分流疏散撤离,防止惊慌、拥挤、摔跤、踩踏等。
(3)宣传引导组应及时将火情告知校内师生、员工。若逃生线路被火势封锁,应立即返回,关闭通风门窗,防止风助火势,对外呼喊求助救火或另寻逃生方法。
(4)宣传引导组应立即组织人员寻找灭火器材和接力运水,帮助扑灭火灾。并提供各种应急器械、绳索等,协助人员逃生,协助救治受伤人员。
(5)当校内发生特大火灾或火灾蔓延时,应组织火灾现场及附近师生及时进行疏散。
6.4应对化学事故的防护措施
(1)发现燃气弥漫、散发气味,检查组应迅速拨打电话报警,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2)宣传引导组立即组织人员在泄漏现场设立警戒,严禁师生和无关人员靠近现场,严禁火种靠近事故现场,不开、关电器设备,不在现场拨打手机,不穿带铁钉的鞋,以防摩擦出火星引燃火灾。
(3)检查保障组要及时组织人员佩戴防护面具,对事故现场进行检查,确定现场无中毒昏迷者,如有中毒者,及时将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迅速将重度中毒者送往嘉定区中心医院救治。
(4)当校内或周边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或者有不明气体持续在校内飘散,致人咳嗽胸闷、恶心、流泪等不适症状时,宣传组要立即告知师生关闭门窗,戴上湿口罩,用湿毛巾捂住口鼻,有条件的可穿上雨衣、雨鞋、戴上游泳潜水镜等进行自我防护。
(5)接到撤离命令时,宣传引导组应迅速组织师生向远离危险源(污染区)的侧上风或侧风方向转移。
(6)组织学校民防志愿者,加强学校安全巡逻,做好学校安全防范工作。
(7)事故处理完毕或危险解除后,宣传引导组应及时通知撤离师生返校。
6.5应对建筑物倒塌的防护措施
(1)当校内发生地面沉降、塌陷、裂缝,影响正常通行、危及人员安全时,检查保障小组立即组织对塌陷和沉降点进行标示和隔离,并派人警戒、疏导车辆和人员。
(2)当建筑物发生爆炸或地面沉降严重危及建筑物安全时,宣传引导组应迅速组织危险楼房及周边师生和人员,按预案及时进行撤离。
(3)当建筑物突然倒塌未及时撤离而被埋时,被埋人员应立即设法自我脱险;若无法脱险时,应设法与外界联系,并尽可能减少体力消耗,寻找食品和水。创造生存条件,等待救援。
(4)检查保障组迅速采取有效手段和方法对倒塌建筑物现场进行仔细探查,先抢救建筑物边沿瓦砾中的幸存者,抢救未完全遭到破坏的建筑物中的幸存者,后协助专业队伍进行抢救。
7. 预案管理
7.1本预案由上海外国语大学嘉定外国语实验高级中学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并按规定报上级审批、备案和发布。
7.2 根据本校有关情况和人员的变动,结合日常宣传教育和演习检验,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附: 突发事件人员疏散撤离和应急防护组织指挥编成表
应急 机构 | 应急 岗位 | 现任职务 | 姓 名 | 职责分工 | 联系电话 | |
领 导 小 组 | 组 长 | 校 长 | 吴冬仔 | 全面负责 | 13072102200 | |
副组长 | 副校长 | 王永春 | 应急指挥 | 18916560232 | ||
副校长 | 王春琪 | 疏散引导 | 13818648520 | |||
成 员 | 政教主任 | 高建红 | 宣传告知 | 18916560402 | ||
教导主任 | 钱玉萍 | 宣传告知 | 18916560403 | |||
总务主任 | 钱世民 | 综合保障 | 18916560406 | |||
保卫科 | 陈 龙 | 检查值班 | 15821211105 | |||
工 作 小 组 | 宣传引导组 | 组长 | 工会主席 | 高霞芳 | 宣传、引导 | 18916560401 |
政教主任 | 高建红 | 宣传、引导 | 18916560402 | |||
成员 | 教 师 | 徐童彪 | 负责高一年级组 | 18916562421 | ||
教 师 | 张晓英 | 负责高二年级组 | 18916560439 | |||
教 师 | 徐建萍 | 负责高三年级组 | 18916560420 | |||
职 员 | 陈 奕 | 引导 | 18916218368 | |||
后 勤 | 樊增其 | 引导 | 13061717623 | |||
检查保障组 | 组长 | 总务主任 | 钱世民 | 检查、保障 | 18916560406 | |
成员 | 保卫科 | 陈 龙 | 值班检查 | 15821211105 | ||
化学实验 | 赵云鹤 | 值班检查 | 13761117085 | |||
卫生室 | 唐晓华 | 综合保障 | 18916560506 | |||
体育组 | 李 芳 | 综合保障 | 15001860326 | |||
食 堂 | 应华平 | 综合保障 | 13921637193 |
上外嘉定外国语实验高级中学
家长委员会章程
总 则
上外嘉定外国语实验高中家长委员会是上外嘉定外国语实验高中在校学生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加强家长与学校沟通联系,帮助和促进在校学生全面发展进行指导的组织。
家长委员会的宗旨是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促进学生科学发展,健康成长(这也是学校的办学思想)。
家长委员会的目标是积极参与学校管理科学化的进程,促进学校现代教育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学校、家庭、社会整合的三位一体教育网络,拓展多种育人渠道。建立多元教育体系,与学校联手共创一流校风,共建一流环境,共育一流人才,共出一流质量而努力。
第一章、任务
第一条:积极参与学校管理,在学校和家长之间进行经常性的双向沟通联系。
第二条:家长和学校面临的问题或困难,可以通过家长委员会协调,增进相互理解和信任。
第三条:为学校工作和家庭教育积极献计献策,群策群力,成为学校的参谋和助手。
第四条:通过参加学校活动,了解学校工作,督促学校正确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第五条:经常把家长意见反馈给学校,协助学校做好教育评估工作。
第六条:协助学校办好家长学校。
第二章、组织
第七条: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在校学生中热心教育,关心学生成长,子女学习成绩和各方面表现处于年级中上层次,家长自身有一定文化素养和工作能力,支持学校工作的父母组成。
第八条:家长委员会委员由学校建议、班主任、年级组推荐产生,由学校发给聘书。
第九条:校家长委员会委员原则上由各年级三到四名年级家长委员会担任,每班2名家长代表担任年级家长委员会,班级家长委员会由2-3名家长代表组成。
第十条:家长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三名、教育行风监督员一名,由学校提出建议名单,委员会讨论通过。
第十一条:家长委员会推荐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改选成员l/3以上。
第十二条:委员会聘请本校一名教师负责各委员之间、委员会与学校之间的联络组织工作。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家长委员会根据上外嘉定外国语实验高级中学和家长的授权,履行以下权利与义务:
1、了解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的制定与实施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2、听取学校工作情况通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参与涉及学生利益重要事项的民主决策管理、维护广大学生和家长合法权益。
4、参加学校的教育督导、评估和教育教学有关活动。
5、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促进家长更有效地担负起教育子女的责任。
6、加强与社会沟通,共同关心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7、充分整合社会资源,积极向社会、家庭宣传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成果,让社会进一步了解教育、支持教育,共同打造公信教育品牌。
8、及时向学校反馈社会对教育重大问题的反响、意见、建议,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家长、社会支持、参与教育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附则
第十四条:本章程有关条文解释权属于上外嘉定外国语实验高级中学家长委员会。
上外嘉定外国语实验高级中学家长委员会
二OO九年二月修改
上外嘉定外国语实验高级中学
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试行)
学校家长委员会是代表本校在校学生家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增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工作的群众组织。建立学校家长委员会,有利于探索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让家长充分享有对学校教育的知情权、选择权、评议权、监督权和参与决策权,进一步增强学校、家庭、社区共建力度,促进学校与家庭、社区的沟通和联动,让全社会都来关心教育、关心学校。
一、家长委员会例会制度
我校家长委员会每学期举行1至2次例会,听取学校校长关于学校工作情况的通报,研究本学期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定计划。
二、家长委员会对口联系制度
家长委员会成员可根据学校工作实际,分成德育、教学、后勤、家庭教育指导等若干小组,平时对口联系学校相关部门进行经常性的工作沟通、并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意见。
三、家长委员会驻校办公制度
学校家长委员会实行 每周一天的驻校办公制度,由家长委员会成员自愿、自主轮流值班。家长在校一天时间内,按学校《家委会工作章程》要求落实八个一工作制度。即
1、 在自己孩子所在年级听至少一节随堂课;
2、 和任课老师作一次沟通;
3、 和学生作一次沟通;
4、 巡视一次校园及周边环境,检查学校的内保安全,了解、监督食堂餐饮质量及卫生;
5、 跟随行政值班巡视一次教学秩序,对学生在校日常行规作一个整体了解;
6、 和校领导就驻校办公感受进行一次交流;
7、 提一个意见或建议;
8、 认真记录一份《家委会驻校办公日志》。
以此促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形成合力,共同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提高学校办学水平 。
驻校办公过程中家长有权了解学校工作计划和实施情况,也可根据各处室通知参与当日其他相关教育活动,还可参与处理学生个别教育和家长接待工作,并向校方提出处理意见。
四、家长开放日制度
学校每学期进行一次学生家长开放日活动,纳入学校家长学校工作计划。校家长委员会委员参与组织学校家长开放日活动。
五、参与决策、评议与监督制度
凡涉及学生和家长切身利益的问题。学校在作出决策之前,必须充分听取学校家长委员会或者家长代表的意见,以形成共识。家委会参与拓展课程设置意见讨论,和对学生评价的标准或处分的修改、决定。参与督导部门对本校的教育督导活动,参加学校对教师工作的评议,参加学校对课堂教学的评议。对下列工作的实施具有监督的权利 :优秀学生的评选、推荐,按规定收费。
六、家长义工制度
本着自愿与量力的原则,由学校家长委员会发动,组织广大家长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弘扬民族精神、发挥家长之技。
上外嘉定外国语实验高级中学家长委员会
二OO九年二月修改
学校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金沙路1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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